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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洪亮在岳父江旭東的建議下,急于脫掉檢察官的衣服,跳槽北京某家國企擔任法務總監。
為此,洪亮借著省檢察指導小組解散離開東平的契機,洪亮回了一趟東平的老家,穿著檢察官的服裝,讓爸媽最后一次自豪驕傲一下。
從小學到研究生,成績一路優異的洪亮,考上了公務員,成為了檢察官,這在洪亮的老家洪家村人人羨慕稱贊,都把洪亮視為了洪家村的驕傲。
洪父更是被洪家村的村長高看一眼,經常請洪亮檢察官的父親洪父喝酒。
洪亮回到家跟父母說他就要脫掉檢察官的衣服,要去北京某國企擔任法務總監,工資是他現在的3倍……
洪父洪母沒有為洪亮有更多的收入而高興,相反老兩口很生氣很失落:洪亮去當法務總監的收入再多,可那都不是讓家人增光有面的公務員。你洪亮當法務總監工資再高,那也是打工人,根本不可能給洪父洪母帶來榮光。
工資事小,面子事大。
考公考編進體制內端鐵飯碗,在很多家庭來看這是無上榮光的事情,是賺錢再多的打工人都無法相提并論的。
洪亮想脫掉檢察官公務員的衣服,于洪父洪母來看這是根本無法接受的天大事情。
在洪父洪母看來,兒子洪亮放棄檢察官的鐵飯碗,是一件天塌下來的重大事件。
君不見,村長聽到洪亮回家了,趕忙帶人來到洪亮家,那種熱情與巴結顯而易見就是沖著洪亮檢察官公務員的身份而來的。
若是讓村長知曉洪亮即將放棄檢察官的鐵飯碗而去當什么法務總監的話,那么村長必然是臉子一拉,轉身揚長而去的。
洪亮想要脫掉檢察官的衣服轉行,還是考慮簡單了。
洪亮沒有考慮到檢察官公務員這個職業帶給家庭的無上榮光,也由此看來,洪亮以此為契機,還得繼續做他的檢察官行當,還在組織的重新安排下重啟對萬海案的調查。
洪亮得以繼續做他的檢察官,還有一個契機是剛剛被無罪釋放的張文菁被東平市真正的黑社會給控制起來了,按照張文菁對萬海案知之甚多的情況下,出獄的張文菁十有八九會有被滅口的危險。
喬振興被黑社會暗殺了;雷廣生被黑社會當成垃圾燒了;被黑社會帶走的張文菁,其是萬海案至關重要關鍵一環的她,其人生命運已然是九死一生兇多吉少。
小小的一個東平市,官商勾結沆瀣一氣,黑社會仗著保護傘關系網,無視王法國紀,為所欲為、橫行霸道、草菅人命。
東平市想要重回朗朗乾坤,離不開洪亮檢察官再接再厲重啟對萬海案的調查,否則東平市還是被官商勾結的歪風邪氣給攪得烏煙瘴氣、怨聲載道。
洪亮想要脫掉檢察官的衣服,洪父洪母不答應,洪家村不答應,洪亮的良心不答應,千千萬萬東平市的市民不答應,洪亮被黑社會暗殺的好哥們喬振興不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