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參保者發現,在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刷醫保個人賬戶比付現金貴——
同一款藥,為何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價格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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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坐地起價”的行為,讓參保人員頗為不滿:“刷醫保個人賬戶的話,藥價高、不劃算,畢竟個人賬戶里的錢也是自己的錢;不刷的話,那些錢就‘躺’在賬戶里,也失去了參保的意義,好像怎么選都吃虧。”
“一款藥物為何兩種價格?”近日,來自重慶的鄧女士向記者表示,自己在位于重慶銅梁區的一家藥店購買三黃片(葵花),店員告知售價為18元一盒,結賬時,鄧女士掏出醫保卡準備付款,收銀員見狀提醒她,刷醫保個人賬戶比付現金貴,需要支付26元。
對此,鄧女士當即提出了質疑,得到的回復是“價格一直就不一樣”。面對明顯不合理的價差,鄧女士拒絕付款,最終在附近另一家非定點藥店,以16元的價格購入同款藥物。
一直以來,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因資格審定嚴格、服務質量較高而受到參保人員信任。如今,一些藥店為何“坐地起價”,會帶來怎樣的影響?記者由此進行了采訪。
參保人購藥遇“陰陽價”
據鄧女士回憶,在重慶市萬州區的一家藥店,她也曾遇到過“陰陽價”。
去年冬天,鄧女士的孩子出現了過敏癥狀,她本想在外賣平臺下單小區門口藥店的過敏藥,但由于情況比較緊急,還是決定出門購買,“能省半個小時時間”。到店后她發現,自己選定的鹽酸西替利嗪滴劑(澳博達),在平臺上的價格為25.8元,而使用醫保個人賬戶的話,要30多元。
鄧女士向店員出示了平臺的價格截圖,對方表示,如果她不刷醫保個人賬戶,便可以按照線上價格支付。情急之下,鄧女士沒有深究,使用會員折扣后,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了29.5元。
這兩次不愉快的經歷讓她有些困惑,“刷醫保個人賬戶的話,藥價高、不劃算,畢竟個人賬戶里的錢也是自己的錢;不刷的話,那些錢就‘躺’在賬戶里,也失去了參保的意義,好像怎么選都吃虧。”
記者采訪發現,鄧女士的經歷并非個案。一次感冒后,來自湖北武漢的張先生前往藥店購買止咳藥,店員向他推薦了標價26元的金蓮花軟膠囊(惠海希康),張先生隨后刷醫保個人賬戶付了款。但他發現,自己的醫保個人賬戶被扣了35元,比價簽上多出9元。
對此,張先生在“城市留言板”上進行反映。沒過多久,武漢市醫保局的工作人員給他打來了電話。對方解釋稱,如果一款藥品能夠在湖北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臺上采購到,藥店就要參照公立醫院的價格定價,而目前醫保藥品目錄范圍內的藥品大部分都已進入該平臺。該工作人員表示,一般來說,定點零售藥店在采購價的基礎上加價10%~20%較為合理,如果發現價格虛高或“兩套價”,參保人可以要求查看藥店的“進銷存”系統。
“醫保個人賬戶的錢怎么成了‘唐僧肉’?”幾位受訪對象有同樣的困惑。
藥店為轉嫁成本“坐地起價”
“刷醫保個人賬戶買藥和貸款買房有點像。”對于藥店“獅子大開口”的行為,張先生有自己的猜測。他給記者打了個比方,全款買房之所以更有議價空間,是因為款項直接打到開發商賬戶,而如果貸款買房,開發商要等待銀行批款,資金回流的壓力較大,自然要抬高售價。“同樣,對藥店來說,若刷醫保個人賬戶買藥,資金是否也延遲到賬?”
對此,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治研究與創新轉化中心主任鄧勇分析稱,參保人刷醫保個人賬戶買藥后,資金并非直接從患者個人賬戶流向藥店,而是先進入醫保經辦系統,再由醫保部門和藥店進行結算。若存在統籌報銷的部分,還需要藥店先行墊付。根據各地政策,結算周期往往是一個月或一個季度。在提交結算申請時,藥店需要提供相關數據和銷售記錄以備審核,還需支付約2%~3%的手續費。
“在這種情況下,部分藥店將資金和時間成本分攤到藥價上,向參保人轉嫁成本。”鄧勇表示,此外,不少參保人對藥價敏感度較低,也給了一些定點零售藥店違規操作的空間。
“既然享受了與醫保簽約帶來的優勢,藥店就應該承擔醫保結算周期所帶來的成本。”社會保障法學者、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王天玉認為,無論出于什么原因,藥店都不能推行“陰陽價”,這違反了價格法中有關“明碼標價”的規定,涉嫌價格欺詐,擾亂了藥品市場的秩序,侵害了參保人的權益。
根據基本醫保有關規定,職工醫保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也就是說,個人賬戶屬于醫保基金。王天玉表示,部分藥店相關行為也有騙保之嫌,或造成醫保基金“跑冒滴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