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就業見習工作,拓寬青年就業途徑,促進高校畢業生和青年提高就業能力、盡快實現就業,根據《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和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關于做好茂名市2024年“展翅計劃”廣東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提升行動的通知》(團茂聯發〔2024〕8號)和《轉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等通知規定,經化州市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向全市公開收集,并審核用人單位在“廣東公共就業服務云平臺”的就業見習申請,共3家用人單位符合就業見習條件,可提供54個見習崗位。現將我市2024年就業見習有關事項予以公告,歡迎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失業青年報名參加就業見習。
一、就業見習范圍和條件
1、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失業青年;
2、身體健康,遵紀守法;
3、具備見習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見習崗位信息
具體見習崗位信息詳見《化州市就業見習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三、報名方式
有申請見習意向的人員請聯系用人單位并填寫《化州市就業見習申請表》(見附件2),連同本人的身份證、畢業證或《就業創業證》(16-24歲失業青年)的原件與復印件到見習單位報名。見習單位通過“廣東公共就業服務云平臺”單位資質申請和崗位新增發布后。可在“廣東公共就業服務云平臺”就業見習板塊“求職人員查詢”發送邀請頁面上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日期兩年內)或16至24歲失業青年(簽訂見習協議前進行失業登記,失業登記處于有效期內)參加就業見習。
四、錄用與管理
1、見習單位根據報名情況和計劃人數,采取適當方式擇優錄用,見習單位登錄“廣東公共就業服務云平臺”的就業見習板塊進行“就業見習人員備案”填報相關內容,并上傳附件(化州市就業見習協議和商業保險)提交化州市就業服務管理中心線上受理。同時備份《化州市就業見習協議》(見附件3)、《化州市就業見習人員花名冊)(見附件4)及身份證、畢業證或《就業創業證》(均為復印件)等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見習人員到見習單位報到。
2、見習期為3個月至1年。見習期間,見習人員由用人單位管理使用,其工作生活條件由用人單位提供。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見習人員管理主體責任,加強見習人員管理,依法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嚴格按照就業見習崗位政策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承擔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用人單位要加強見習崗位在崗人員管理,妥善處理見習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依法維護見習人員合法權益。見習期滿,鼓勵見習單位留用見習人員,依法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五、補貼條件、對象、標準、申請
1、補貼條件:用人單位組織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日期兩年內)或16至24歲失業青年(簽訂見習協議前進行失業登記,失業登記處于有效期內)參加就業見習。按每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80%的標準對見習人員支付工作補貼,購買工傷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已經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符合補貼條件)。
2、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3、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按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且不高于用人單位實際支付的工作補貼金額,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少3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
4、補貼申請:見習人員期滿后(實際見習時間不少于3個月)起1年內見習單位登錄“廣東公共就業服務云平臺”在“補貼申辦”板塊“就業見習補貼”填寫相關內容并打印頁面中的“補貼申請表”、“補貼人員花名冊”、就業見習鑒定表、就業單位發放補貼明細帳(單)蓋章作為附件上傳提交,化州市就業服務管理中心線上受理。
現對見習用人單位及見習崗位進行公告,如有異議,請在公示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反映,受理股室:化州市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就業管理股,電話:0668-7331957。
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