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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話說,舌上有龍泉,傷人不見血。造謠的威力相信很多人都深有體會,也深受其害,明明沒有的事情,說多了就仿佛成真了,流言一旦四起,真相便無人關心,甚至不再重要!我們一起看下最近信陽法院的一起案件!
男方鄧某某與女方夏某某在河南商城縣某中學就讀時相識,大學期間,男方與女方因感情糾葛發生爭執,女方向公安局控告被男方強奸,后經公安局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并決定不予立案。
2023年9月,女方安排其朋友使用虛擬的微博賬戶,多次在男方現就讀的江西某職業學院超話”中發布帖子,散播男方為強奸犯得不實信息,并引起眾多網友圍觀評論。
男方所在學校以上述事宜嚴重影響學校聲譽為由,對男方進行停學處理。
公安局已經定為沒有犯罪事實,而女方夏某某依舊不依不撓,處心積慮,不知道二人之間究竟是怎樣的情感糾葛,何至于此呢?難道不能好聚好散,所謂相遇是緣,何必執著呢?感情的事,終究是要拿得起,放得下的,否則害人害己。
最終法院判決:女方夏某某在“江西某職業學院”微博超話中向男方鄧某某賠禮道歉,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不得刪除;賠償男方鄧某某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1300元。
好像罰了,又好像沒罰。
男方被學校停學處理,名聲更是聲名狼藉,在校被人指指點點,茶余飯后成為笑料和談資,這樣的傷害之后換來的是賠償1300元。
網友直呼罰得太輕了。
第一,萬一女方誣告成功了呢?男方是不是要為此坐牢?
第二 ,造謠成本太低,這樣潑臟水,最后造成實質性傷害和損失,但是懲罰太輕。
第三,學校作為一所大學,是否應該抱著嚴謹的態度看待流言蜚語呢?要以事實為判斷依據,而不是被謠言裹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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