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15-2024 多趣味 版權所有 京ICP備2015051670號
3月8日消息,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稱,一起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已于3月4日結案。據悉,新疆啤酒品牌烏蘇啤酒遭遇了名為“鳥蘇”的啤酒企業的仿冒行為。
烏蘇啤酒(右一)與高度近似的鳥蘇啤酒(央廣網發 南京中院供圖)
根據法院審理結果,侵權方制造了與烏蘇啤酒紅罐裝相似的“鳥蘇”啤酒,并在市場上銷售。南京中院一審判決侵權方賠償烏蘇啤酒公司208萬元,并經江蘇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烏蘇啤酒公司自2016年開始采用紅罐裝500ml包裝,在國內啤酒市場具有一定影響力。而侵權方將“鳥蘇”作為企業字號,并申請注冊了“鳥蘇NIAOSU”商標,生產銷售與烏蘇啤酒高度相似的產品。
法院對比發現,雖然兩者在細節上有差異,但包裝底色、商標使用方式、商品名稱等方面高度相似,易造成市場混淆。